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共664人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3日。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公示期间大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报考人员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合格证书的领取时间、方式和注意事项请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题-证书领取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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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大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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