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考试安排如下: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目 |
题型 |
考试方式 | |
1 |
6月18日 |
9:00-12:00 |
高级经济实务 |
主观题 |
电子化 考试 |
2 |
14:30-17:30 |
高级经济实务 |
注:高级考试各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各批次考试安排如下: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目 |
题型 |
考试方式 | |
1 |
11月12日 |
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电子化 考试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2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3 |
11月13日 |
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4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注:初、中级考试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三)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区,考点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初级报考条件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中级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