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考区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号),清远考区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补考定于2023年4月8日举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定于2023年4月22日、23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考时间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目 |
题型 |
考试方式 | |
1 |
2023年 4月8日 |
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电子化 考试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2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注: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2023年 4月22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建设工程计价 |
客观题 | |
2023年 4月23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4个专业) |
客观题 |
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4个专业) |
主观题 |
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
补考人员为清远考区2022年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2023年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将统一办理退费,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2.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
3.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4.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5.再次登录系统,通过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栏目,核实确认状态。
三、准考证打印
确认补考的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开通打印时间如下:
序号 |
考试项目 |
准考证开通打印时间 |
1 |
经济(初级、中级) |
2023年4月3日9:00-4月7日17:00 |
2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2023年4月17日9:00-4月21日17:00 |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在线申办更正。
四、成绩管理及发布
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成绩发布时间如下:
序号 |
考试项目 |
考试成绩计划发布时间 |
1 |
经济(初级、中级) |
2023年6月7日前 |
2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2023年7月下旬 |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或未缴费考生缴费。
(二)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
(三)咨询服务电话:0763-3386285。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2023年2月8日